12月27日下午,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、党校校长杜敏琪主持召开校委会,专题研究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全国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精神有关工作。市委党校在家校委参加会议。
会议指出,《条例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明确了办好党校(行政学院)的总体要求,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的基本遵循。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的领导,夯实党校(行政学院)办学基础,充分发挥党校(行政学院)干部培训、思想引领、理论建设、决策咨询作用,具有重要意义。
敏琪常委、校长强调,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领导,提高党校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,推进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理论建设。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,确保学深学透。要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不断增强学习贯彻《条例》规定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精神的责任感使命感,做到学深学透。二是进一步对照要求,找差距补短板。要在学深学透《条例》内容的基础上,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问题检视和整改落实情况,对照《条例》规定要求,着力查找存在的不足和短板,并认真进行梳理。对教学培训、科研咨询、人才队伍建设和纪律要求等各方面工作任务,要进行全面细化和分解,一项一项落实,一件一件完成。三是进一步严抓管理,形成有效机制。要按照《条例》的规定要求,把从严治校、质量立校的制度和措施贯穿教学、科研、咨询、管理等各个方面。突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不断教育引导教师正确把握学术研究和理论宣传的关系、言论自由和政治纪律的关系,对学员要严格教育、严格管理,确保各项纪律规定落细落地。进一步完善理论基础、党性修养等课程体系,真正把党校打造成为思想政治高地,打造成为梅州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、市委决策部署的前沿阵地,努力建设具有党校特色、苏区精神的优秀红色学府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。
(办公室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