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3日上午,市委党校在小礼堂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常务副校长张劲龙主持会议并作讲话,校委班子成员、二级调研员、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。
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,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工作人员“七不准”等规定。会上,党史党建教研部袁祖浩老师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围绕深刻认识《条例》修订的重要意义、准确把握《条例》修订的主要内容、切实抓好《条例》的贯彻执行等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。
会议强调,要深刻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,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,进一步明确全体教职工“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”的有关要求。一是要在学纪上做到高度自觉。不仅要原原本本、反反复复地学,还要结合工作、带着问题学习,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。二是要在知纪上做到准确把握。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,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,时刻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,坚持落实从严治校要求,遵循最严格的政治标准、学术标准、教学标准、管理标准。三是要在明纪上做到界限分明。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党纪观念,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,知底线、明边界,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,外化为自己的行为自觉。四是要在守纪上做到令行禁止。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,坚决守好党的政策“生命线”,坚决不触国家法律高压线,坚决不碰组织纪律警戒线,筑牢反腐倡廉、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,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、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。